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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:

【報名】102年度技專校院英語密集訓練班活動辦法

公告日期:
2013/04/09
公告內容:
【辦理單位】
北、中、南三區英語教學資源中心


【實施對象】
全國技專校院學生,各校4名,視報名情況由主辦單位自行調整。


【報名資格】
(一) 英檢成績限等同多益500~550分或GEPT中級初試程度。
(二) 以四技三年級、二技一年級或五專四年級學生或對此課程有高度興趣之學生為優先。


【執行時間】
(一)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1年5月25日(五)止(以郵戳為憑)
(二) 活動時間:

•北區:101年7月02日(一)~101年7月27日(五)
•中區:國立雲林科技大學:101年7月16日(一)~101年8月10日(五)
僑光科技大學:101年7月02日(一)~101年7月27日(五)
•南區:101年7月02日(一)~101年7月27日(五)



【研習地點】
(一) 北區:國立臺灣科技大學
(二) 中區: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僑光科技大學
(三) 南區:文藻外語學院


【課程規劃及週數】
(一) 進階英文課程:英文聽力與會話、英文閱讀與寫作...等。
(二) 職場英文課程:英文面試、國際禮儀...等。
(三) 專業英文課程
1. 北區特色課程(科技類):科技英文閱讀、科技英文寫作...等。
2. 中區特色課程(商管類):國際企業管理、商業英文書信...等。
3. 南區特色課程(餐旅類):餐旅英文與會話、觀光英文...等。
(四) 早自習&專題練習:由TA帶領學生於課餘時間進行自主練習並進行成果發表之練習。
(五) 前測&後測:將分別於第一週及第四週安排英語能力檢測。


【住宿規定】
(一) 本研習活動採全日制密集訓練,參加者需統一住宿四週,每週五課程結束後可離校,但需於週日晚間10點前回到宿舍。
(二) 請遵守各校住宿規定,如有違規者,將依規定呈報學生所屬學校,由該校校規處分,因違規導致賠償者,請自行支付賠償金額。




【活動費用】
(一) 所有課程研習費用、中/晚餐、住宿費用及個人旅平險等費用將由教育部全額補助。
(二) 報到當天每位同學繳交3,000元保證金,研習期間(含早、晚自習時數)缺席未達30小時者,將歸還保證金。
(三) 活動期間無故缺課及離校達4小時者,將不歸還保證金並撤消其研習資格,如遇特殊情況將由主辦單位定奪。
(四) 自費項目:至研習學校之交通費及每日早餐。


【請假規定】
研習期間(含早、晚自習)若需請假,需依以下規範辦理,所有請假時數將入缺席時數。
(一) 事假:若因故無法進行課程,需提前送交請假單,待核准後方可離開。
(二) 病假:因疾病須治療或休養者,請先告知主辦單位,並於2日內補送假單。
(三) 請假以小時為單位,未滿一小時,以一小時計算。


【天然災害及重大事故處理原則】
(一) 重大事故,致明顯影響本活動之正常進行,如:
1. 颱風、地震、豪(大)雨或其他重大天然災害。
2. 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或其他重大疫情。
3. 空襲、火災等其他重大事故。
(二) 得依行政院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之規定宣布停止辦公或上課,但不另行補課。
(三) 經衛生主管機關發布傳染病流行疫情,並公告於考試期間限制或禁止上課、集會、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。
(四) 上述事故得由三區中心視實際狀況進行發佈。


【生活管理辦法】
(一) 活動期間需遵守主辦單位相關規定,服從授課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幹部之指示,如有違反重大違紀規定,則撤銷研習資格,並告知學生所屬學校。
(二) 活動期間請假總時數達總時數未達20小時者,將頒發研習證書。
(三) 退訓規定
1. 課程期間無故缺、曠課時數達4小時以上,即撤銷研習資格並不歸還其保證金。
2. 研習期間不得擅自離校,如有特殊狀況,則需簽立「棄權切結書」,始可離校,擅自離校者,視同退訓並不歸還其保證金。

請至連結網址查詢:http://etlc.wtuc.edu.tw/2012sc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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